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格局,增强全市统计系统全民法治观念,厚植统计法治根基,大力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现将新余市统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其他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抓好统计“八五”普法实施工作,持续增强学习、知晓、遵守、执行、敬畏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年度普法计划
(一)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一)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等线上学习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法规科)
(二)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科室:法规科)
(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开展统计法律“四进”(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责任科室:综合科、法规科)
(五)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利用现有场所,在走廊内设置相关法治元素;利用局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