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关于“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部署要求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发〔2023〕10号)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部署,自2024年1月份起,新余市统计局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 31日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粗暴野蛮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没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没有依法依规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制度,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六)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线索举报方式
1.受理举报电话:0790-6450257;
2.受理举报邮箱:960074996@qq.com;
3.来信来函地址:仙来中大道288号新余市统计局法规科,邮政编码:3380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属于本次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印证资料。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若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主要受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对我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感谢社会公众对新余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新余市统计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