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4年,新余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讲师团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并开展集中研讨。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统计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等活动。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统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情况
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推进统计“八五”普法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在常委会和常务会上学习《警示通报》《案件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统计法治学习走深走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必修课,局主要负责同志赴市委党校为2024年秋季主体班全体学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我局参与党校授课3次。统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了“新余市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周”“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活动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发布会,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新余新闻网发《踔厉奋发 砥砺前行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署名文章。落实好统计法律法规“四进”机制,赴企业、社区、学校、商户10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册。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切实履行统计部门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就统计法治工作有关议题,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坚持把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建设重点,组织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工作,以“述法”为切口,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层层落实。持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干部报考统计执法证,2024年1人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统计执法证。加强统计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注重统计执法人员实际操能力,积极参与“实战”,完成省统计局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抽员4批6人次任务,完成2024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共检查企业39家。
2.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2024年新余市统计领域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统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积极与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行政执法监管效能。认真组织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聘请法律顾问,积极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政务信息和统计数据。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3.不断提升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讨论,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不断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利用“统计开放日”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政务诚信体系,积极参与“信用新余”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切实履行统计职能,持续推进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调查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统计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统计普法宣教形式与内容较为单一,普法工作有待创新。三是统计执法力量仍然不足,统计执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着力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科学制定2024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大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尤其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进行重点学习,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意见办法在新余落实落地。
(二)着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质效
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专业能力建设同规划、同部署,着力构建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将法治思维落实到专业统计工作的各环节、各流程,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监督意见》,与市审计局、市调查队建立了《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凝聚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监督效能。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协同,2024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先后对190名干部的使用征求市统计局意见。教育引导班子成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能力,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着力强化统计法治建设能力提升
深入总结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认真落实国家、省统计局关于改正失实数据地区追责问责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归纳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扎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持续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统计法律法规。着眼标本兼治,全面查找影响统计工作质量的制度短板和薄弱环节,切实建立防惩统计造假机制,有效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了《新余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试行)》《新余市部门首席统计员管理制度》等,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
(四)着力营造统计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系列活动,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积极践行“三服务”基层活动,赴联系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深入推进送法入企活动等,努力构建关注统计、重视统计、支持和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等线上学法和普法考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筑牢依法统计思想防线。推动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再学习、再领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不断深化统计人员对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性的认识,抓好“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二)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丰富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多维度、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经常性普法工作,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不断丰富统计普法宣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