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新余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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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5-08 09:30
新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新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新余市统计局
新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以及《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余府字〔2023〕5号)要求,新余市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涵盖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齐心协力,广大普查人员辛勤努力,全市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新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了实施方案制定、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采集体系,为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规格为历届最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普查登记关键节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市政府多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普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均成立普查机构,形成健全、严密、高效的普查指挥体系。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2246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深入企业商户、大街小巷,对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数据。通过此次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及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的经济联系,客观呈现了我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为我市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余篇章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新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认真总结以往普查经验,优化普查方式方法,注重系统集成,突出改革创新,切实提升普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在普查正式开展前,选取渝水区新钢街道办开展普查试点。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全面检验,为普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之后,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江西省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普查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模式,通过对我市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单位清查结束后,对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方面,充分运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利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升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此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推动了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了《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层层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保障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选优配强普查人员,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在普查过程中,实时监控数据采集、上报情况,坚持“即报即审”,及时消除差错,开展监测分析,组织数据检查与核查,逐级做好审核验收,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在清查阶段,对渝水区、分宜县主城区部分街道现场清查暗访,有针对性地指导县区查遗补漏。在普查登记阶段,组织开展“数质追踪”行动,对全市200余家普查对象进行登记情况核验。在普查登记结束后,组织县区普查机构对全市一县三区全部普查小区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积极配合省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分宜县双林镇2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数据质量,在普查关键节点,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市政府办,先后两轮对全部县区调研督导。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6435个,与2018年末(2018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9.7%,从业人员364183人,下降2.9%;个体经营户66987个,从业人员108477人。